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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0

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建设和谐校园,按照学校工会部署,校区工会近期将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捐款和参与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第八期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两者均自愿参加,可同时享受。爱心基金至少捐60元(事业编制教职工可选择工资代扣),最高补助金额12万;省职工大病保障个人交60元,最高补助金额2.7万。期待广大教职员工积极献出爱心,参与爱心基金捐款和参与大病互助保障。捐款现金60或120元可交给:校区机关和书院夏强/吴诗婧老师、ZJE余晓亮老师、ZJUI朱欣然老师、ZIBS姜日鹏老师。

 

一、爱心基金介绍

浙江大学爱心基金教职工专项基金于2008年开始实施,自愿参加,一年捐款数至少60元(可多捐)。事业编制教职工可以选择工资代扣或个人自交(现金),去年已捐款教职工默认继续捐款;其他入会工会人员需要个人自交(现金)。

自2008年实施以来,爱心基金至今共收到教职工个人捐款672.61万元;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发放补助738.97万元。2020年度,国际校区共有110位老师为爱心基金捐款6640元,共有1位老师获得补助20000元。

自2016年起,捐款五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补助的教职工退休后,首次确诊身患恶性肿瘤的,可申请享受重大疾病补助一次。重大疾病补助年度内随时申请随时补助;大额医药费补助的审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次年三月份。

相关保障待遇如下:

重大疾病补助

首次确诊身患恶性肿瘤补助人民币2万元,甲状腺恶性肿瘤补助人民币1万元。

大额医药费补助

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医保定点机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自理、自费费用,以及在医保定点机构产生的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累计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

大额医药费补助

3,000—15,000元(含)部分补助45%;

15,000—30,000元(含)部分补助50%;

30,00050,000元(含)部分补助55%;

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60%

最高补助10万元

突发意外补助

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酌情给予突发意外补助,补助金额一般情况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特殊情况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

 

二、大病互助保障介绍

第七期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的1月1日零时至2022年的12月31日24时止。每人限保一份(110元),缴费标准为个人缴纳60元,学校行政补助或校区补助20元, 校工会补助30元。2020年,国际校区共有87位老师参加第六期大病互助保障,共有2位老师获得补助,共计15600元。

保障期限内,每份保障按如下补助标准享受保障待遇:

保障

项目

补助标准

保障待遇

一般

住院

补助

1、累计住院6天(含)以内的,一次性补助300元;

2、累计住院超过6天的,每天50元,最多补助40天,最高补助2000元。

1、仅一般住院的,最少补助300元,最高补助2000元;

2、患重大疾病的,同时享受重大疾病补助和一般住院补助,最高补助27000元;

3、大额医疗费用的,同时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一般住院补助,累计最高可补助12000元;

4、重大疾病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能同时享受;重大疾病补助(包括重度和轻度)只享受一次。

重大

疾病

补助

    首次确诊罹患规定的28种重度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一次性补助25,000元。首次确诊罹患规定的3种轻度疾病且住院治疗的,一次补助7,500元。

大额

医疗

费用

补助

   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按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自理、自付(负)费用和使用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费用的累计总额(多次住院可累计)在5000.01--30000元之间的, 5000.01--10000元部分,按40%补助;10000.01—20000元部分,按50%补助,20000.01—30000元部分,按60%补助,累计最高补助10000元。

重大疾病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不重复享受;重大疾病补助中的重度疾病补助和轻度疾病补助不重复享受。如果参保职工在一个保障期内,同时符合享受重大疾病补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条件的,或者同时符合享受重大疾病补助中的重度疾病补助和轻度疾病补助条件的,由参保职工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保障期内,参保职工已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又符合重大疾病补助条件的,可重新选择享受重大疾病补助,但需扣除已享受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参保职工在本保障期内确诊患有本办法约定的重大疾病且已申领过重大疾病补助金的,该重大疾病及其并发症(包括转移)在下期续保时不再享受同病种的重大疾病补助,但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新生其他病种的重大疾病补助。

教职工参保后享受保障待遇不受工作单位变动的限制。保障期内不办理退保和新增人员的参保。

 

 浙江大学国际校区工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