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以下简称“国际校区”)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国际校区团委讨论,校区党工委同意,决定在五月二十六日召开国际校区第一次全体学生大会。现将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浙江大学“双一流”战略为引领,以适应中外合作办学为导向,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共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学习国际校区党工委领导讲话。
(二)听取国际校区第一次全体学生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三)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
(四)选举和产生国际校区第一届学生会第一任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和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国际校区代表。
三、参会名额、代表团产生办法
(一)参会名额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全体学生大会与会代表为全体中国籍本科生,共52名。
(二)代表团构成
根据专业分为两个代表团,并推举代表团团长(建议由团支部书记担任)负责大会期间各项事务。
代表团 | 组成 |
第一代表团 | ZJUI全体学生 |
第二代表团 | ZJE全体学生 |
四、国际校区第一届学生会第一任主席团选举
国际校区学生会主席团人数拟定为3人,按照差额率不低于20%的原则,经民主推荐,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候选人拟定为4人。详见相关通知。
五、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代表选举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会有关通知,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国际校区代表为3人,其中人数名额代表1人,基本名额代表2人。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各专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本专业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
(二)由各专业支部在5月23日12:00前完成本支部学生代表的选举工作。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支委会意见的前提下,由民主选举产生;按照两个联合学院人数,并根据不低于10%差额的原则,ZJUI2016团支部推举3人,ZJE2016团支部推举2人成为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三)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本科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3. 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4. 热心于学生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5. 无违纪处分记录。
6. 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专业前60%或高于3.2/4。
(四)请各团支部于5月23日12:00前将《浙江大学第三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纸质版)递交书院158 吴行 老师,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tudent_affairs@zju.edu.cn。
六、大会时间、地点
1. 时间:2017年5月26日 18:30-20:30
2. 地点:国际校区书院多功能厅
七、大会注意事项
1. 全体与会同学应自觉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认真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2. 按时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须经代表团团长和分管辅导员老师同意并报大会筹备委员会批准。
3. 参加会议学生须佩戴代表证,携带会议文件、资料,以代表团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就座,大会列席人员、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进场。
4. 会议文件、资料、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传抄、复印。
5. 会议期间,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注意文明礼貌,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清洁安静。
6. 会议期间须将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关闭或置于振动模式。
八、其他
如有疑问,请咨询:
吴行 老师 87572203 wuhang1012@zju.edu.cn.
国际校区第一次全体学生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